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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推荐]西区中学安全制度 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西区中学安全制度
作者:admin    新闻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596    更新时间:2004-11-8

 一、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,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,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,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,努力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。
  二、每个师生员工要积极行动起来,规范自己的行为,排除不安全因素,对突发事故要及时报告,现场的任何师生都有权有责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,及时处理并报告。重视交通安全,汽车\摩托车、骑自行车要规范行驶。
  三、全体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学和安全管理意识,特别是实验课、微机课、体育课、体育训练、比赛、走出学校的社会实践、素质教育活动等,教师必须到位,规范授课,严密组织,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措施等等。
  四、各处室、年级组、教研组、班级除了必须贯彻学校的安全制度,还要有符合自己具体情况的安全规定 ,以制度确保安全,防止事故发生;开展校际活动、社会实践、研究性学习课程素质活动必须严格实行组织者书面申报校长,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  五、禁止带易燃、易爆、有害、有毒的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,学生不得在有危险的场所玩耍、嬉戏,严禁攀越围墙、栏杆,校园内严禁私自接电。
  六、讲究卫生,不要吃脏、变质的食品水果,要特别注意辨别包装食品的真伪,禁购“三无”食品,不要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处购买小吃或食品。
  七、教师是教育下一代的,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安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。凡是因为以下原因,造成责任事故发生的,均为失职行为,其责任人该年度考核不得评“优”;如果因之使学生受到伤害1人以上,该年度考评为“不合格”;如果因之使学生致死1人以上的,三年考核为“不合格”;若触犯刑律的,交与司法部门处理。
 (1)班主任活动前未进行安全纪律教育的;
 (2)教育教学活动未注意安全因素的,未起到监督作用的;
 (3)发现事故苗头没有及时阻止的,事故发生未果断制止的;
 (4)率领学生外出活动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的;
 (5)私自自行换课的,提前下课或放学的;
 (6)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岗位的;
 (7)未经批准与家长同意,利用节假日要求学生到校开展活动的;
 (8)对学生私下辅导、补课的;
 (9)面对学生求助不以理睬或对学生教育中言行挖苦、讽刺、体罚、变相体罚的;
 (10)值日、值班未及时到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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